6.6 设备电气及仪表安装


6.6.1 设备安装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出厂时已装配和调整完善的机械设备,现场不应随意拆卸;需要拆卸时,应会同建设单位、生产厂家,按设备技术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
    2 机械设备就位前设备复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础的尺寸、位置、标高、地脚螺栓孔等应符合设计和设备安装要求;
        2)应按技术文件的规定清点零部件,并应无缺件、损坏和锈蚀;管道端口保护物和堵盖应完好;
        3)盘车应灵活,不得有阻滞和卡住现象,不得有异常声音。
6.6.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的有关规定。
6.6.3 仪表取源部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与工艺设备制造或工艺管道的预制、安装同时进行;
    2 取源部件的开孔与焊接,应在工艺管道或设备的防腐、吹扫和气密性试验前进行;
    3 在砌体和混凝土浇筑体上安装的取源部件,应在砌筑或浇筑的同时埋设,当无法同时埋设时,应预留安装孔;
    4 所有传感器的安装孔应设置在管道上侧;
    5 不宜在焊缝及其边缘上开孔、焊接。
6.6.4 电缆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的有关规定。
6.6.5 所有导电体在安装完成后应进行接地检查,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地装置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的有关规定。
6.6.6 放散火炬、厌氧消化器、气柜和发电机房等站内设备及建(构)筑物防雷工程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6.6.1 1 在出厂时已装配、调整完善的机械设备通常是不允许拆卸的。但实际上有时由于管理不善而产生碰损、锈蚀或超过防锈保质期等原因,确实需要拆卸复装的,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后进行。
    2 设备开箱后安装过程中应进行更详细的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并会同有关人员分析原因,妥善处理;对于管口等保护盖不完好的,应确认无异物进入设备内才能继续安装。
    机械设备有运转件,产生卡阻的原因除了装配原因外,还有安装过程中的质量原因,因此在安装前认真检查尤其重要,对产生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分析处理。
6.6.3 1 设备和管道取源部件的安装位置和安装要求由仪表工程专业设计提出,由设备和管道工程专业设计文件予以规定,并由设备和管道专业队伍安装,仪表专业人员配合施工。这样有利于保证工程安装质量,符合设备和管道施工过程控制的要求。
    2 当设备和管道防腐、衬里施工完毕后,在其上开孔及焊接取源部件,必然会破坏防腐或衬里层。在压力试验后再开孔或焊接必然将铁屑、焊渣溅落到设备或管道内,焊缝也可能不合格。
    5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的有关规定,不宜在管道焊缝及其边缘上开孔。

目录导航